各学院:
因人社局更改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,故学生缴费情况将发生变更。2014-2015学年我校学生参保工作即将开展,在充分调研同类高校做法的基础上,经校务会研究决定,自本学年起,参保工作将实施新办法,具体参保对象、缴费标准和方式、保险年度、医保待遇等详见附件1《关于2014-2015学年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说明》。
请各学院及时将信息通知学生,并组织学生报名,学生自愿参保,不报名的学生务必填写《2014-2015学年不参保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》并由本人签字确认。7月9日(周三)18: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ustgraduate@163.com,并上交一份纸质版材料,加盖学院公章。
研究生处